現行行業标準《建築節能氣象參數标準》JGJ/T 346。
5.1.3 建築節能計算的算法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計算全年8760h逐時負荷;
2 應分别逐時設置工作日和節假日室内人員數量、照明功率、設備功率、室内設定溫度、供暖和空調系統運行時間;
3 計算模型應能反映建築外圍護結構的熱惰性的影響;
4 當進行逐時負荷計算時,應能夠計算10個及以上建築分區;
5 輸出報告應包括計算原始信息和負荷計算結果,且應給出設計建築與參照建築中未滿足設定室溫要求的時間。
5.1.4 建築節能計算中人行為模拟的标準化應考慮實際建築人行為的影響。
5.1.5 照明系統節能率的計算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綠色照明檢測與評價标準》(報批稿)附錄B的規定。
5.1.6 不同能源種類之間的轉換系數應符合現行行業标準《建築能耗數據分類及表示方法》JG/T 358的規定。
5.2 建築供暖和空調負荷
5.2.1 計算圍護結構節能貢獻率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設計建築和參照建築應分别計算規定條件下的全年供暖和供冷負荷;并應采用同一版本計算軟件和相同的典型氣象年數據。
2 參考建築的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應根據國家現行建築節能設計相關标準的規定設定,設計建築的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應按設計文件設定。
5.2.2 建築節能計算建模時,宜按建築體型、朝向、房間使用功能和系統劃分簡化。
5.2.3 建築供暖和空調負荷計算應符合本标準第5.1.3~5.1.4條的規定,且設計建築和參照建築的圍護結構熱工性能、供暖和空調系統和運行時刻表的參數設置應符合規定。
5.2.4 當比較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計算負荷降低幅度時,設計建築和參照建築的供暖和供冷全年綜合能耗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築的供暖和供冷全年綜合能耗量等于全年供暖耗電量。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築的全年供暖耗電量按下式計算:
(5.4.2-1)
式中:EH——建築物全年供暖耗電量(kW·h);[L1]
QH ——建築物全年累計耗熱量(kW·h),通過模拟計算确定;
——熱源為燃煤鍋爐的供暖系統綜合效率(綜合考慮了鍋 爐效率與管網輸配效率),取0.60;
q1 ——标準煤熱值,取8.14 kW·h/kgce;
q2 ——發電煤耗,取0.319 kgce/(kW·h)。
2 夏熱冬冷和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築的供暖和供冷全年綜合能耗量等于全年供暖耗電量和全年供冷耗電量之和。夏熱冬冷和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築的全年供暖耗電量和全年供冷耗電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5.4.2-2)
(5.4.2-3)
式中:EER——熱泵采暖系統總綜合性能系數取值,為供暖量與熱泵系統總輸入能量(含熱源、水泵、末端風機電耗)之比。EER取1.8;
QC ——建築物全年累計耗冷量(kW·h),通過模拟計算确定;
COPres——住宅空調供冷系統總綜合性能系數,COPres取 2.8;
3 嚴寒和寒冷地區公共建築的供暖和供冷全年綜合能耗量等于全年供暖耗電量和全年供冷耗電量之和。嚴寒和寒冷地區公共建築的全年供暖耗電量按本标準的式(5.4.2-1)計算,全年供冷耗電量按下式計算:
(5.4.2-4)
式中:COPcom——公共建築空調供冷系統總綜合性能系數,為供冷量與空調供冷系統總輸入能量(含冷源、水泵、末端風機電耗)之比,COPcom取2.5。
4 夏熱冬冷和夏熱冬暖地區公共建築的供暖和供冷全年綜合能耗量等于全年供暖耗電量和全年供冷耗電量之和。嚴寒和寒冷地區公共建築的全年供冷耗電量按本标準的式(5.4.2-4)計算,全年供暖耗電量按下式計算:
(5.4.2-5)
式中:——熱源為燃氣鍋爐的供暖系統綜合效率(綜合考慮了鍋爐效率與管網輸配效率),取0.75;
q3——标準天然氣熱值,取9.87 kWh/m3;
j——天然氣折标系數,取1.21 kgce /m3。
5.3 建築供暖和空調系統能耗
5.3.1 供暖和空調系統能耗應包含冷熱源、輸配系統及末端空氣處理設備的能耗。當計算參照系統和設計系統的供暖和空調能耗時,建築及圍護結構設置應按國家标準《綠色建築評價标準》GB50378-2014第5.2.3條的規定确定。
5.3.2 供暖和空調系統能耗算法除應符合本歸成第5.1.3條規定,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具有冷熱源、風機和水泵的設備選型功能;
2 具有熱源、風機和水泵的部分負荷運行效率曲線;
3 将建築全年累計耗冷量和累計耗熱量折算為一次能耗量和耗電量;
5.3.3 當計算建築供暖和空調系統能耗時,參照系統和設計系統的系統形式和參數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設置室内溫濕度和新風量。參照系統的采暖空調室内設計計算參數(溫度、濕度和新風量)應按國家現行相關标準确定;設計系統應按實際設計情況設定。
2 居住建築的設計系統和參照系統計算參數設置應符合表5.3.3-1的規定。
表 5.3.3-1 居住建築的設計系統和參照系統計算參數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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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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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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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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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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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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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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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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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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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寒地區
寒冷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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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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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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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鍋爐或燃氣鍋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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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額定熱效率及室外管網輸送效率應按現行國家行業标準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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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采用的熱源系統形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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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源效率應根據設計工況确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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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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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設計系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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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水泵能耗應根據現行國家行業标準中耗電輸熱比限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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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水泵能耗應根據耗電輸熱比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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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電輸熱比折算參照系統水泵的功率,設計系統與參照系統水泵均按水泵曲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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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調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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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空氣源熱泵空調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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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參數應按現行國家行業标準《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标準》JGJ 26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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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采用的冷源系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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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效率應根據設計工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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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熱冬冷地區
夏熱冬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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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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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空氣源熱泵空調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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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參數應按現行國家行業标準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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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采用的熱源系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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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源效率應根據設計工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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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調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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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采用單元式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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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效率應按設計工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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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采用冷水(熱泵)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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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效率應根據不同負荷時的性能系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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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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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水泵能耗應根據耗電輸熱(冷)比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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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和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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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夏熱冬冷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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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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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效率應按設計工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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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熱源為市政熱力時,設計系統的全年供暖能耗EH按下式計算:
(5.3.3)
式中:EH——建築物全年供暖耗電量(kW·h);
QH ——建築物全年累計耗熱量(kW·h),通過模拟計算确定;
q1 ——标準煤熱值,取8.14 kW·h/kgce;
q2 ——發電煤耗,取0.319 kgce/(kW·h);
EHR1——供熱循環水泵的耗電輸熱比。
2 嚴寒和寒冷地區設計系統參數設置應采用耗熱量指标的計算,對于燃氣燃煤鍋爐,應考慮管網與鍋爐效率折算;對于地源熱泵等其它系統,應折算出一個季節綜合性能系數(COP)。
3 公共建築的設計系統和參照系統設置應符合表5.3.3-2的規定。在設置表中未提到的其餘參數時,參照系統應與設計系統保持一緻。
表 5.3.3-2 公共建築的設計系統和參照系統形式和參數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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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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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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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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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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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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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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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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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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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冷機組(離心式/螺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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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離心/螺杆式冷水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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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值(或IPLV值)按現行國家标準《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标準》GB50189規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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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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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效率應根據不同負荷時的性能系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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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源熱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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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制冷離心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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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值(或IPLV值)按現行國家标準《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标準》GB50189規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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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冷冷水機組、吸收制冷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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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冷冷水機組或吸收式制冷機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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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能效值按現行國家标準《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标準》GB50189規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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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式空調機組、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或風管送風式空調(熱泵)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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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設計系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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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數與實際方案相同,其效率滿足國家現行相關标準的單元式空調機組、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或風管送風式空調(熱泵)機組的空調系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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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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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或燃氣鍋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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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鍋爐或燃氣鍋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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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額定熱效率應按現行國家行業标準《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标準》JGJ 26取值,鍋爐耗煤量或耗氣量應折算為耗電量,折算方法參照本标準第5.2.3條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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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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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源效率應根據設計工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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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熱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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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設計系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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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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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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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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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冷熱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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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寒和寒冷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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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燃氣鍋爐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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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效率滿足相應國家和行業标準的單元式空調機組、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或風管送風式空調(熱泵)機組的空調系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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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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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源效率應根據不同負荷時的性能系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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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熱冬冷、夏熱冬暖和溫和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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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設計系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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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源熱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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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源采用燃氣鍋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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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效率滿足相應的标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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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熱水輸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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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泵/二次泵系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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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設計系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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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水輸送系統的耗電輸熱比EHR-h和空調冷熱水系統的耗電輸冷(熱)比EC(H)R-a按現行國家标準《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标準》GB50189規定取值的右側的限值公式計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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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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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水輸送系統的耗電輸熱比EHR-h和空調冷熱水系統的耗電輸冷(熱)比EC(H)R-a按系統額定風量計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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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處理和輸送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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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空氣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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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風量全空氣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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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設計系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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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風量耗功率Ws按現行國家标準《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标準》GB50189規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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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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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系統耗功W按本标準第5.3.5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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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風量全空氣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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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風量全空氣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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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風量耗功率Ws按現行國家标準《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标準》GB50189規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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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機盤管+新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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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設計系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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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風量或新風比、風機耗功W可按本按标準第5.3.5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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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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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機盤管和新風的耗功W可按本标準第5.3.5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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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采用吸收式機組進行供暖和制冷時,參考系統選用符合現行國家标準《蒸汽和熱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機組》GB/T18431和《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溫)水機組》GB/T18362中規定。
2 采用分散式房間空調器進行空調和供暖時,參考系統選用符合現行國家标準《房間空調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GB 12021.3和《轉速可控型房間空調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GB 21455中規定的第2級産品。
3當設計系統的輸配水泵為一次泵/二次泵系統,參照系統也采用對應的一次定頻系統/一次泵定頻、二次變頻系統。設計系統的變頻的措施,水泵節能量可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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