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标準
P GB/TXXXXX-201X
裝配式建築評價标準
Standard for assessment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
(征求意見稿)
201×-××-××發布 201×-××-××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聯合發布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标準
裝配式建築評價标準
Standard for assessment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
GB/TXXXXX-201X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施行日期:201X年XX月XX日
2017北京
前 言
本标準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标準定額司《關于同意修改<裝配式建築評價标準>内容框架的函》(建标标便[2016]74号)的要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與産業化發展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産業化促進中心)會同有關單位開展了國家标準《裝配式建築評價标準》的編制工作。
在編制過程中,标準編制組開展了廣泛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了《工業化建築評價标準》GB/T 51129﹣2015的實施情況和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家标準和國外先進标準,開展了多項專題研究,完成了本标準的征求意見稿。
本标準的主要技術内容包括: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裝配率計算;5.評價與等級劃分。
本标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與産業化發展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産業化促進中心)負責具體技術内容的解釋。
歡迎各單位和個人對本标準(征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以便編制組進一步修改完善。意見或建議請寄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産業化促進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三裡河路9号;郵編:100835,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标準主要編制單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審查人:
主要編制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與産業化發展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産業化促進中心)、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中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院、中國建築标準設計研究院、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中國中建設計集團有限公司、中建建築工業化設計研究院、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促進中心、深圳市建設科技促進中心、北京市住建委住房保障辦公室、北京市保障房建設投資中心、天津市房屋鑒定建築設計院、深圳市華陽國際工程設計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龍建築制品有限公司、上海現代建築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南京工業大學、加拿大木業協會、華通設計顧問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新大地機電制造有限公司、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北京和能人居科技有限公司(本排名不分先後)。
主要起草人:
主要審查人:
目 次
1 總則... 3
2 術語... 3
3 基本規定... 3
4 裝配率計算... 3
5 評價與等級劃分... 3
本标準用詞說明... 3
引用标準名錄... 3
附:條文說明... 12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3
4 Prefabrication Ratio Calculation. 4
5 Evaluation and Grading. 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0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1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2
1總則
1.0.1 為促進裝配式建築發展,規範裝配式建築評價,制定本标準。
1.0.2 本标準适用于民用建築的裝配化程度評價,工業建築的裝配化程度評價參照執行。
1.0.3 裝配式建築的裝配化程度由裝配率來衡量。構成裝配率的衡量指标包括裝配式建築的承重結構、圍護牆體和分隔牆體、裝修與設備管線等部分的裝配比例。
1.0.4 裝配式建築評價除符合本标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标準的規定。
2術語
2.0.1 裝配式建築 prefabricated building
由預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築。裝配式建築包括裝配式混凝土建築、裝配式鋼結構建築、裝配式木結構建築及各類裝配式組合結構建築等。
裝配式建築的承重結構主要由預制部品部件裝配而成、圍護和分隔牆體采用非砌築方式,并實現全裝修。
2.0.2 裝配率 prefabrication ratio
單體建築±0.000标高以上的承重結構、圍護牆體和分隔牆體、裝修與設備管線等采用預制部品部件的綜合比例。
2.0.3 全裝修 decorated
功能空間的固定面裝修和設備設施安裝全部完成,達到建築使用功能和建築性能的基本要求。
裝配化裝修是将工廠生産的部品部件在現場進行組合安裝的裝修方式,主要包括幹式工法樓(地)面、集成廚房、集成衛生間、管線與結構分離等。
2.0.4 集成廚房 integrated kitchen
由工廠生産的廚房地面、吊頂、牆面、櫥櫃、廚房設備及管線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幹式工法裝配完成的廚房。
2.0.5 集成衛生間 integrated bathroom
由工廠生産的衛生間地面、吊頂、牆闆和潔具設備及管線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幹式工法裝配完成的衛生間。
3基本規定
3.0.1 裝配式建築的裝配率計算和評價應以單體建築作為計算和評價單元,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一般情況下,單體建築應按項目規劃批準文件的建築編号确認;
2 對于主樓帶有裙房的建築項目,當裙房規模較大時,主樓和裙房可分别按不同的單體建築進行計算和評價,主樓與裙房可按主樓标準層正投影範圍确認分界;
3 對于層數為三層及以下,且地上建築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的單棟建築,可組成建築組團共同作為計算和評價單元。
3.0.2 裝配式建築評價分為預評價和項目評價,并符合下列規定:
1 預評價宜在設計階段按設計文件對裝配率進行測算。
2 項目評價應在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後進行,并按照竣工驗收資料和實際完成情況計算裝配率和确定評價等級。
3.0.3 單體建築需滿足下列全部條件,才能被評定為裝配式建築。
1 柱、支撐、承重牆、延性牆闆等豎向承重構件主要采用混凝土材料時,預制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不應低于50%;
2 柱、支撐、承重牆、延性牆闆等豎向承重構件主要采用金屬材料、木材及非水泥基複合材料時,豎向構件應全部采用預制部品部件;
3 樓(屋)蓋構件中預制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不應低于70%;
4 外圍護牆采用非砌築類型牆體的應用比例不應低于80%;
5 内隔牆采用非砌築類型牆體的應用比例不應低于50%;
6 采用全裝修。